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开发区东区市政泵站大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开发区东区市政泵站大修工程(施工)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投批[2017]8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建设资金为 20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投资:2000.0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3台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东区泵站的25台雨污水泵大修、2台雨水泵更新、7台闸门维修、39台闸阀门更新、3台格栅机大修、21个泵房天车大修、高低压开关柜40台更新、13台油浸式变压器及其附属设施检修保养、土建维修等),其中东海路泵站流量33m3/s(285.1200万吨/日)。本工程发包金额估算值约为19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区市政泵站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10月10日 至 2019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天津市市政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要求一名正项目经理、一名副项目经理及一名安全项目经理(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安装专业;(2)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专业;(3)安全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业不限,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项目部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确认单,文件逾期不售 , 业绩要求: 近三年完成投资额2000万以上泵站维修或新建工程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8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

  6.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1日16时00分。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8月22日至2018年08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45号205室(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7.2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8.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8.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长坤(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水线路2号增1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肖健 电话:66890679

  传  真:6689065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吕喜正(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45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刘扬 电话:66226134

  传  真:66226134

  日期:2018 年 8 月 1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受理负责人:肖健

  电话:66890679传真:6689065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水线路2号增1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