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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8年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给排水工程DN100至DN200电磁水表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给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批文号海水务【2018】32号。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垫付(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DN100至DN200电磁水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境内;

  (2)招标范围:DN100至DN200电磁水表采购

  (3)交货日期及方式: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后按发包人下达的定货清单15日内供货;

  (4)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 万元 )

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品种

B3206210336000155002001

DN100 至 DN200 电磁水表采购

95 只

100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表生产厂家;

  2、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该证书须包含本产品);

  3、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该证书须包含本产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该证书须包含本产品);

  4、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该证书须包含本产品);

  5、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以保证本产品安装后的售后服务;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因串标或围标被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中标资格;

  7、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有类似规模(单项电磁水表销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08月16日到2018年09月06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获取;

  4.2 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06日0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采用全程电子化投标)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0 元整。

  2、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价格、企业实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3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出现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重大偏差,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承诺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2详细评审标准

  该项目招标控制价116.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2.1投标报价(80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2技术响应(16分)

  1、投标人提供货物的技术标准、技术规格和参数等是否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标准和要求,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2-6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获得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得1分,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得2分。(二者不可兼得)。

  2)提供招标货物清单中所列规格水表的省级及以上水表检测报告,每个规格得0.3分,最多得2分。(同一规格只可提供一份报告)

  3)近五年内获得中国水表计量协会水表工作委员会认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第1-5名得2分,第6-10名得1分。

  2、对送达样品的技术精度、外观质量等进行打分(6-10分),如不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该项评分为0分;投标时须提供样品【DN100电磁水表】一只供评委评审;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为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3质保期及售后服务(4 分)

  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的能力高低、质保内容,并是否有实质性罚则进行打分(0-2分)。

  质保期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3年以上(不含3年)的得2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为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江中路146号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系人:易金 张礼正 联系人:张义群

  电 话:0513-88869035 电 话:0513-81813576、8181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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