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2018-090(MASGC-18LX0722) | |
项目名称 |
和县功桥镇丰山中心村美丽乡村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皖美办发【2018】1号、和文明【2018】6号、和文明办【2018】22号、和文明办【2018】30号 | |
招标人 |
和县功桥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建设地点 |
和县功桥镇丰山中心村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为和县功桥镇丰山中心村美丽乡村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有:1、砼道路:长482m宽3.5m做法碎石垫层100厚C30砼200厚;2、室外排水工程:原砼地坪道路机械切缝拆除约1409M2、砼道路恢复约1246M2;沟槽挖土方、铺设PVC污水管道分别为DN300-500mm长约1126m、DN160长约285.07m、DN100长约744.92m、砖砌污水井规格¢700深1.5m共48座、成品玻璃钢化粪池安装33座。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964470.10元。 | |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
本项目本工程下浮比例为 14% 。 成交价为:829444.29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位同比例下浮。 | |
投标人 |
1、投标人须是《和县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库》的库内企业,且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级市(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 |
报名方式 |
1、投标人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2018 年8月21日(即报名截止时间),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料咨询电话:400-850-3300、0555-5200194。 2、报名不须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比选时间:2018 年8月22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楼第 二 开标厅(和城新区海峰大厦东侧,和县公安局斜对面)。 3、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到达比选现场。 4、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是否到达比选现场参与监督。 | |
比选办法 |
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本项目比选单位报名名单及顺序号码至报名截止时间由系统平台自动推送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具体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零星项目比选公告页)。 (2)至比选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比选单位顺序号,将所有网上确认参加投标的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3)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4)招标代理机构与成交人确认后,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人在比选结束后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报县公管局备案。 | |
合同文本 |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 |
特别提示1 |
1、参与比选企业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清除出库: (1)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 |
特别提示2 |
1、报名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投标人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招标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2、投标人报名后,可以放弃参与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报名的投标人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和县功桥镇人民政府 电话(传真):18315500307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玲玲 电 话(传真):18756566769 电 子 邮 箱:@350674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