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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伊通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已获得伊发改字【2018】6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2.2项目预算:77万元;

  2.3项目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伊丹镇、靠山镇、大孤山镇、马鞍山镇、小孤山镇规划地块内;

  2.4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监理;

  2.5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合格证书,并在项目周期内应无其他施工任务;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注册、2018年9月4日到2018年9月9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三综合楼,一楼西侧残疾人联合会多媒体培训室。(中华西路28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银行没有业务范围不能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整。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通镇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北侧

  邮 编:130700

  联 系 人:王 炜

  电 话:13894496999

  招标代理机构: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北行300米道西

  邮 编:130700

  联 系 人:马云飞

  电 话:15590692220

  开户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通满族自治县支行;

  帐号:0743 1001 0400 09257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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