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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丰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工程项目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和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丰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宜丰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工程项目(项目编号:北辰-YF2018-005)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明细

简要技术说明

预算金额

北辰 -YF2018-005

宜丰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工程项目

1 批

本项目共包含三部分,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和土建工程,设备包括污泥输送、混合、干化和除臭等系统,设备具体要求和安装工程计费请参照设备采购清单和施工图,土建工程请参照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规格要求

723.46 万元

  注:本项目报价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运输 、税费及土建施工等所有费用。

  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具有房建或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注册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1.8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地点:宜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以便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及各种措施费用,定标后不再调整各种措施费用,如不踏勘,所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自负。

  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供应商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备供应商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之内任一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投标截止20天之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5.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6.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7、资质证书(施工资质证书提供彩色扫描件即可)、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提供协议书、拟派建造师证书原件。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单位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3、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财库[2011]181和[2017]141号文规定,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投标保证金:壹拾肆万元整(小写:14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企业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应于2018 年10月10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注:(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5、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下午17:00止,从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为及时通知与投标相关的变更信息,请已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发送至邮箱(2640301260@qq.com)。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在: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能通过政府采购专用软件打开其投标文件为准,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无效。

  9、采购人:宜丰县城市管理局,详细地址:宜丰县城

  联系人:徐亮 联系电话:13879507189

  10、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碗红 联系电话:15879884275 E-mail: 2640301260@qq.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丰城东湖坑26号邮编:336300

  11、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如遇电子化投标的相关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客户热线:400-998-0000。

  12、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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