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Z320681180255(ZB072)
一、总则
为了贯彻国务院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拟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目前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启东市人民政府为项目发起人,授权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现委托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就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采购事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二、合作内容、投资规模及模式
1、项目地点
本项目涉及6个工程项目,具体建设地点如下:
(1)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二厂位于惠萍镇公和村,服务范围为启东生命健康科技城规划范围的东侧地块,具体为北至世纪大道、西至红阳河、南至长江、东至白港河,面积共 67.7平方公里。
(2)江海污水处理厂位于戤效河二道堤和三道堤之间,主要建设内容为江海污水处理厂西线管网和泵站整体改造。管网覆盖范围北至世纪大道、西至白港河、南至长江、东至戤效河。
(3)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包含滨海工业园污、滨江化工园、吕四港镇、启隆镇、合作镇、南阳镇、海复镇、东海镇、王鲍镇等9个建制镇的既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地点包括12个建制镇、1个旅游度假区,陆域总面积1278.44平方公里,即汇龙镇、北新镇、惠萍镇、寅阳镇、东海镇、近海镇、南阳镇、海复镇、合作镇、王鲍镇、吕四港镇、启隆镇、圆陀角旅游度假区,行政村261个。
(5)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包含启东市区(汇龙镇)的22条城市河道。
(6)头兴港河整治工程搬迁范围为头兴港河南苑路至入江口段沿岸码头、堆场和企业的搬迁,并在异地新建公共码头(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为恢复头兴港河生态功能,在其西面约5公里处的北新镇三和港新建三和港水利枢纽一座,用于通航和排涝。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二厂工程、江海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启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头兴港河整治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见表1所示。
表1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表(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备注 | |
1 |
城市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
新建规模为 10 万 m 3 /d 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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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海污水处理厂区西线管网改造工程 |
新建管网 22.4km ,新建泵站 5 座。 |
不含厂区建设 | |
3 |
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滨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改造粗格栅、进水泵房等设施设备;新建污水调节池;新建缺氧池;增建深度处理装置,新建混凝反应沉淀池等配套设施;整修配电设备、全面更换动力电缆和现场电气控制设备。 |
升级设备,匹配现目前进水水质,保留原厂处理规模。 |
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
启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
合作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
南阳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
海复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
东海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
王鲍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
4 |
农村污水处理工程 |
启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涉及 12 个建制镇、 1 个旅游度假区 252 个行政村共计 256 个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十个必接”截污纳管的建设。 |
目前已建成 37 个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5 |
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庙港河 |
中央河至南引河段,全长约 9 公里,进行清淤、生态治理及截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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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河市区段 |
从庙港河至头兴港,约 2.2 公里,进行清淤及生态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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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河 |
从中央河到世纪大道约 7.9 公里,进行清淤、生态治理及截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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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薇河 |
东起惠阳河,西至头兴港河,全长约 3.74 公里,进行清淤、生态治理及截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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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河 |
东起庙港河,西至头兴港河,全长约 2.1 公里,进行清淤、生态治理及截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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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大道 |
东起丁仓港河,西至海洪路,全长约 8 公里,进行清淤、生态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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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东新村北横河 |
东起惠阳河,西至庙港河,全长约 1.4 公里,进行清淤、生态治理及截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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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河 |
位于启东市区,东起庙港河,西至头兴港河,全长 2.2 公里,进行清淤、生态治理及截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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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南路河 |
北起送花江路,南至沿江公路,全长约 3.4 公里,进行清淤、生态治理及截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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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路北侧河 |
东起惠阳路,西至建设路,全长约 0.9 公里,进行清淤、生态治理及截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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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北路西侧河道 |
位于启东市区北部,南起中央河,北至协兴河,全长 6.4 公里,进行清淤、生态治理及截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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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薇西路马路河 |
东起头兴港,西至西欧路,全长约 1.7 公里,进行清淤、生态治理及截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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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西路河 |
东起江海路,西至头兴港,全长约 1.2 公里,进行清淤、生态治理及截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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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石路河道整治 |
银河路至南引河,河道总长 3600 米,主要工程内容:河道挡墙;河道清淤种植水生植物;岸坡种植绿化,设置雨水提升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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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头港河整治 |
紫薇路至人民路,河道总长 1300 米,主要工程内容:河道挡墙;河道清淤种植水生植物;岸坡种植绿化,北侧设置雨水提升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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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引河河道整治 |
头兴港至三星河,河道总长 3000 米,主要工程内容:河道挡墙; 2 两岸生态景观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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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工业区河道整治 |
头兴港河至三星河,河道总长 2800 米,主要工程内容:河道挡墙;河道清淤种植水生植物;河道护坡两侧种植绿化,两侧设置雨水提升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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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河整治 |
头兴港河至西苑路,河道总长 4000 米,主要工程内容:河道南侧埋设截污管道;河道清淤;种植水生植物;河道两侧种植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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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大道北侧河道整治 |
三星河至环西大道,河道总长 1000 米,主要工程内容:河道挡墙;种植水生植物;岸坡种植绿化,设置雨水提升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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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河道整治 |
头兴港河至三星河,河道总长 3000 米,主要工程内容:河道挡墙;河道清淤;种植水生植物;两侧设置雨水提升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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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路河整治 |
头兴港河至三星河,河道总长 2850 米,河道两侧埋设截污管道;河道清淤种植水生植物;河道护坡两侧种植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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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薇路河整治 |
头兴港河至掘头港河,河道总长 1800 米,主要工程内容:护坡挡墙;河道清淤种植水生植物;河道护坡两侧种植绿化,两侧设置雨水提升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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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头兴港河整治工程 |
头兴港河码头搬迁 |
对头兴港河汇龙镇区域内两岸 50 余处(包括启东市泰安水泥厂)的企业、码头堆放、仓库等实施搬迁拆除。 |
|
三和港水利枢纽工程 |
新建一座具有相应通航能力的船闸和满足地区排涝功能需求的水闸及引航道、避风港、管理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
注: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3 、提供的公共服务
本项目提供公共服务具体内容见表 2 所示。
表 2 项目形成公共服务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运营内容 |
1 |
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二厂工程 |
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出水标准达到一级标准 A 及以上 |
2 |
江海污水处理厂区西线管网改造工程 |
西线管网及泵站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及监控等运营 |
3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村庄生活污水设施运营,出水标准达到一级标准 B 及以上 |
4 |
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河道水环境生态治理、提升泵站设施、沿河景观等维护工作 |
5 |
三和港水利枢纽工程 |
船闸的市场化运营、水利枢纽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
4 、投资估算
经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 27994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57127 万元,建设期利息 22820 万元。建设投资方面,包括工程费用 2047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0183 万元,预备费 12244 万元。项目投资估算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 3 投资估算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金额 (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备注 |
1 |
建设投资 |
257127 |
91.85% |
|
1.1 |
工程费用 |
204700 |
73.12% |
|
1.1.1 |
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二厂工程 |
60000 |
21.43% |
|
1.1.2 |
江海污水处理厂区西线管网改造工程 |
13000 |
4.64% |
|
1.1.3 |
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9000 |
3.21% |
|
1.1.3.1 |
滨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1125 |
0.40% |
|
1.1.3.2 |
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1125 |
0.40% |
|
1.1.3.3 |
启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1125 |
0.40% |
|
1.1.3.4 |
合作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1125 |
0.40% |
|
1.1.3.5 |
南阳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1125 |
0.40% |
|
1.1.3.6 |
海复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1125 |
0.40% |
|
1.1.3.7 |
东海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1125 |
0.40% |
|
1.1.3.8 |
王鲍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1125 |
0.40% |
|
1.1.4 |
启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68400 |
24.43% |
|
1.1.5 |
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36300 |
12.97% |
|
1.1.5.1 |
庙港河 |
1800 |
0.64% |
|
1.1.5.2 |
中央河市区段 |
500 |
0.18% |
|
1.1.5.3 |
惠阳河 |
1500 |
0.54% |
|
1.1.5.4 |
紫薇河 |
3000 |
1.07% |
|
1.1.5.5 |
民乐河 |
1200 |
0.43% |
|
1.1.5.6 |
世纪大道 |
1800 |
0.64% |
|
1.1.5.7 |
汇东新村北横河 |
500 |
0.18% |
|
1.1.5.8 |
南城河 |
700 |
0.25% |
|
1.1.5.9 |
江海南路河 |
700 |
0.25% |
|
1.1.5.10 |
团结路北侧河 |
150 |
0.05% |
|
1.1.5.11 |
公园北路西侧河道 |
1400 |
0.50% |
|
1.1.5.12 |
紫薇西路马路河 |
400 |
0.14% |
|
1.1.5.13 |
牡丹江西路河 |
350 |
0.13% |
|
1.1.5.14 |
华石路河道整治 |
2000 |
0.71% |
|
1.1.5.15 |
掘头港河整治 |
700 |
0.25% |
|
1.1.5.16 |
南引河河道整治 |
8000 |
2.86% |
|
1.1.5.17 |
南苑工业区河道整治 |
2650 |
0.95% |
|
1.1.5.18 |
人民路河整治 |
3500 |
1.25% |
|
1.1.5.19 |
世纪大道北侧河道整治 |
900 |
0.32% |
|
1.1.5.20 |
通江河道整治 |
1050 |
0.38% |
|
1.1.5.21 |
银河路河整治 |
2100 |
0.75% |
|
1.1.5.22 |
紫薇路河整治 |
1400 |
0.50% |
|
1.1.6 |
三和港水利枢纽工程 |
18000 |
6.43% |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0183 |
14.35% |
含 23600 万元头兴港河码头搬迁征地拆迁费 |
1.3 |
预备费 |
12244 |
4.37% |
|
2 |
建设期利息 |
22820 |
8.15% |
|
* |
合计 |
279947 |
100.00% |
5、合作模式
1)经启东市人民政府授权,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PPP合作中政府方的事务,启东市人民政府指定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出资代表出资占比5%,社会投资人出资占比95%。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外的资本金全部由社会资本方出资;项目融资为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作为主体进行融资,融资可采用基金、信托、资产证券化、银行贷款等方式,社会资本方保障项目公司完成融资工作。
2)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与养护管理工作。
3)项目建设用地及在建工程手续不得用于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项权,项目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合作期限
1)建设期:3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由政府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及合作期相应顺延,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2)运营期:17年;
3)合作期限为20年
7、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乡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市场化运营、船闸的市场化运营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模式;污水管道的日常运营、河道日常运营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模式。
8、采购需求
选择具有相应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投融资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总承包建设管理,在国内具有较强实力的社会资本方为投资人,与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为项目投融资主体和建设主体,负责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与养护管理工作。
上述所述所有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三、申请人(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凡有投资建设合作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企业法人,均可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具备与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能力和资质条件;
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成员均应参股未来的项目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不低于 51%。(联合体协议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原件携带至资格预审现场备查);
3)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5)除联合体协议及委托授权代理书之外,申请文件其他所有内容均以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为准。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一方成员需满足的条件:
1)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必须是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企业法人。(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2)净资产不低于40亿元,且最近连续三年盈利,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具有银行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达到40亿元的可用授信额度证明(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4)具有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截止日内连续7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日均存款账户不低于2亿元的资金证明(必须由同一单位出具,不同账户的可累加,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联合体中有同一专业不同等级资质组成的多个成员,按照等级最低的资质确定该专业的资质等级。
6)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7)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市政公用类PPP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亿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PPP合同,时间、金额以上述材料中的时间、金额为准,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8)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水环境治理施工总承包项目,且单个项目造价不低于5亿元;承担过污水处理厂施工总承包项目,且单个项目日处理能力不低于10万吨/日;承担过水利施工总承包项目,且单个项目造价不低于1.2亿元(以上三类业绩每类至少一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协议、合同,时间、金额、规模以上述材料中的时间、金额、规模为准,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合同中未明确污水厂污水处理量的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9)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城镇污水处理业绩,且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5万吨/日;具有农村污水处理业绩,且单个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以上两类业绩每类至少一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协议、合同,时间、金额、规模以上述材料中的时间、金额、规模为准,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合同中未明确污水厂污水处理量或投资额的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10)投标人拟组建的管理团队须提供:高级职称(指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2名以上,市政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名(可和高级职称为同一人)。提供近6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应满足上述第(1)条资格条件,联合体施工任务方应满足上述第(5)、(8)条资格条件,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上述其他资格条件即可。
四、资格预审报名信息
预审文件发布时间及预审文件获取方法:自预审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ntzw.gov.cn/发布之日起,预审文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填写参与确认函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号:410579186@qq.com)。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如出现预审文件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栏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采购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合格的申请人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具有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招标。
六、其他
详见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七、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人: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13—68957776
招标代理单位: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18963640221 ;传真:025-846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