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丰县团霖垃圾污水车间设备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X[20180903]0252” 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单批准。招标人为东丰县团霖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丰县团霖垃圾污水车间设备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东丰县南屯基镇
3、招标范围:团霖垃圾污水车间设备及维修(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采购预算:31.00万元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单位须具有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上一年度不亏损;
6、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的,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才能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统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9、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2015年、2016年、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质:
1)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4)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原件。
5)2018年开具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
6)2018年开具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原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原件。
“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原件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原件备查。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爱琴湾假日酒店3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团霖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丰县南屯基镇
邮 编:1363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14371099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
邮 编: 136300
联系人:马兰
电 话:1384371843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