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政源招投标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国资局下达的采购计划,为采购单位申请采购的全区镇街污水处理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货物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磋商项目内容
序号 |
名 称 |
采购预算(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全区镇街污水处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
498000.00 |
10000.00 |
|
2.资金来源:国资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本条第3.2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本项目供应商必需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3.4项“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3.3供应商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资料不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供应商须对所造成不良后果负法律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9 月 19 日至 10 月9 日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zyjy.cn)下载磋商文件。
5.磋商、开标有关说明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1.1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 10 月 9 日14:00。
5.1.2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9 日14:30。
5.1.3递交的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政源招投标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受理1”窗口。
5.2磋商保证金和磋商文件资料费的缴纳
5.2.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00 元(刷银联卡)。
5.2.2磋商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300.00 元/分包(刷银联卡,售后不退。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工本费,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5.2.2缴纳方式:
磋商保证金和磋商文件资料费在重庆市永川区政源招投标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大厅“保证金、标书费办理1”窗口处POS机上刷卡缴纳(刷卡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银联卡),磋商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5.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非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当日内不计息退还;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公示期满且无质疑后不计息退还;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5.4磋商的时间及地点
5.4.1磋商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5.4.2磋商的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政源招投标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便民服务中心3楼)。
6.磋商有关规定
6.1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均以重庆市永川区政源招投标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时间为准。
6.2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不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磋商保证金和磋商文件资料费的供应商,均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为无效响应。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重庆市永川区政源招投标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泽刚
电 话:(023)49811950
传 真:(023)49811950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便民服务中心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