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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部分收费站饮用水及污水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部分收费站饮用水及污水处理项目招标已由宁夏公路管理局以宁交函【2018】368及宁公管函【2018】1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在甘城子收费站、金积收费站、青铜峡南收费站、青铜峡西收费站、孙家滩收费站、盐池主线收费站、红寺堡收费站、太阳山主线收费站内增设预制泵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形成污水收集、处理、回用的污水处理系统,使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在甘城子收费站、金积收费站、青铜峡西收费站增设过滤、净水、软水、消毒、开水器等装置,对饮用水进行净化处理,切实改善水质,使站内饮用水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2项目地点:甘城子收费站、金积收费站、青铜峡南收费站、青铜峡西收费站、孙家滩收费站、盐池主线收费站、红寺堡收费站、太阳山主线收费站。

  2.3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2.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三年内具有1个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绩,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若不是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3 所投一体化处理设备的曝气系统为进口品牌,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需取得曝气系统生产厂家所出具的授权书。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宁夏”网站( http://www.nxcredit.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6日,每天8:00-18:00整,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进行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号。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宁夏其它地市县办锁地点及联系电话请致电0951-5078893。)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单位需按系统提示从公司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图纸售价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4报名成功并不等同于资格审查合格,只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编写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要求的资格审查原件、资格审查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才被视为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 10 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局吴忠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吴忠高速收费站院内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东路23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709506894 电 话:1999500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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