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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公安局看守所和拘留所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采购人:吴忠市公安局

  联系人:丁灵 联系电话:0953-2126629

  地 址:吴忠市世纪大道

  二、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伟宁 联系电话:0953-2998222

  地 址:吴忠市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楼

  三、招标编号:2018NCZ(WZ)000548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公告发布:2018年09月20日。

  七、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及土建工程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07485.00元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起至今。

  2、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2.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4、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即2018年5月、6月、7月)由投标人负责缴纳的个人社保缴交凭证(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

  2.7、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文件。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1日至2018年09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支付文件费,然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8日下午17:00时前持投标单位CA认证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办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大厅;银川市办理地点: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3室。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

  十、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14:30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00元)

  缴纳账号: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必须以单位基本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8年10月09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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