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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徽州经开区循环经济园区双益污水处理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O)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徽州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双益污水处理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O)总承包已由徽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徽州经济开发区循环园区双益污水处理厂及东南侧扩建地块。

  2.2 建设规模:徽州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双益污水处理二期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区东南侧现有空地(原伟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总占地约14700m2,总建筑面积为1241.51m2。项目按5000t/d处理规模设计,采用“调节+水解酸化+生化+MBR膜+絮凝沉淀”污水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调节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沉淀池等,配套污水处理工艺设施设备、道路、绿化等。

  2.3总投资额:约6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图纸审查合格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包括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并达到可移交运营的程度。

  2.5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后期运营及维护等其他服务,其中包括现场三通一平等配套附属工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设计: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后的深化设计、有必要的补勘,施工图设计、图审及相应配套服务;

  2.5.2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向业主方提供完整且可以应用的工艺技术;

  2.5.3施工:项目范围内构筑物、建筑物及附属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临时工程及临时设施建设等,直至完成竣工验收、试运行,提供缺陷责任保证等全部配套工作。

  2.5.4运维:在运维期间由运维单位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日常的污水处理,保证出水水质达到本项目的出水标准,同时对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同时具备以上设计或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并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2.3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的“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方,牵头方应是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投标工作,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协调与招标人的所有工作;

  3.3投标人具有 以下 项目业绩:

  业绩要求:近8年来(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申请投标,以联合体任一方业绩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工业园区化工综合污水处理规模达5000吨/日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EPC+O或PPP类(PPP项目内容必须含运维)总承包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3.4投标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

  3.4.1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

  3.5财务要求:无;

  3.6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黄山市住建委列入黄山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第(6)以黄山市住建委网站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少于等于5家时,则全部入围,不足3家重新组织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9月28日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办理用户登记,系统内报名后在线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5.2.特别提示:

  (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2)潜在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3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网上报名未成功而从其它途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0日9 时30分,地点为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第1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徽州区双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程先生

  地 址: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

  电 话: 0559-2184988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屯溪区湖边路2号市建设集团7楼

  联 系 人: 章磊

  电 话:0559-2180990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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