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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大渡口镇、渠坝镇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纳溪区护国镇、大渡口镇、渠坝镇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已由泸市发改行审(2017)5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繁星环保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纳溪区护国镇、大渡口镇、渠坝镇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

  2.2 建设规模: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处理能力

技改后出水标准

总投资

备注

1

纳溪区护国镇污水处理厂

1500 m3/d

一级标准A标

359.84万元


2

纳溪区大渡口污水处理厂

1000 m3/d

一级标准A标

218.69万元


纳溪区渠坝镇污水处理厂

300 m3/d

一级标准A标

131.00万元

  2.3 标段划分:

  纳溪区护国镇污水处理厂为一标段;

  纳溪区大渡口镇、渠坝镇污水处理厂为二标段;

  各投标人可对上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选一个标段。

  2.4建设工期:施工工期60天,调试期60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采购—施工”承包方式,由中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实施本项目建设的采购、施工、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运营技术服务,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并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责任。采购及施工以财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1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全部土建、安装工程、临时排放措施、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

  ②厂区内管网、尾水排放管网;

  ③施工临时供电、供水、通信工程;

  ④工程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

  ⑤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供电、供水、通讯、闭路电视及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

  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配套及附属工程(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人行道和停放场地;雨污水及其他管道排放工程;现场公共设施等)。

  2.5.2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的全系统的达标排放调试试运营的技术服务;

  ②调试期水质检测、达标排放及环保验收;

  ③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④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运维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⑤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不小500万元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22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8 年9 月 28 日止,上午9:00分至下午17:00分,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四川省泸州市佳乐金街世纪领寓2栋2单元1813号购买招标文件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 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四川省泸州市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21楼2104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市繁星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830-3122765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830-2392783

  2018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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