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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公安局更换佛山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污水处理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更换佛山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污水处理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809-204001-0040

  二、采购项目名称:更换佛山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污水处理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28,44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

包组内容

项目编号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

佛山市公安局更换佛山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污水处理设备

FEGD-CT18795

1

¥728,440.00元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机构,且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25日 至 2018年09月2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2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21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联系电话:0757-833325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3688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陈元联系电话:020-83642820

  传真:020-83642820-822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8号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757-83336888

  传真:0757-83281582邮编:528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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