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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曝气器装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其所需的曝气器装置设备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ZCD-KFQ(149)2018047,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备案,参与投标。

  2. 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2.1采购内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曝气器装置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括曝气器、空气堰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采购预算金额:16662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调换能力,并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1)-(4)资料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4.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4报名地址: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407室。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16 时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5.3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

  地 址:头屯河公路2790号

  联系人:王海生 电话:18999881261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鲜、王中华

  联系电话: 18097675281 0991-5866339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0991-3923653 0991-3773153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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