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18年9月21日 更正公告日期:2018年9月21日
2、原公告内容: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 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50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
更正为: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 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50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
2018 年 9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