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369号(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方式:0531-68616723(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县(区)历山路175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 联系方式:0531-55655236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本级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污水处理再提高项目—东院区污水处理站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00020180200061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 | 1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必须指定牵头人,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单位。) | 620.503795 |
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