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宁德市蕉城区五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干管PPP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五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干管PPP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ZXM-2018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海梦
项目联系电话:18659631070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池工 150593691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海梦 18659631070
代理机构地址: 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17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523.6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08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6号百脑汇科技大厦1908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社会资本应具备下述条件:1、社会资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1)资金实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2017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2)施工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或其全资子公司在中国境内至少有一个投资额不低于7000万元、采用PPP(含BOT、BOO、ROT、TOT、OM、EPCO、DBO等)方式实施的环保类业绩。若业绩原为多方联合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按照合同投资额与股比的乘积计算投资额。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组成须满足下列条件:(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2)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或业绩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须同时满足特定资格条件中(1)和(3)的要求;联合体中其他成员应满足(2)的要求;(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并以各自承担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社会资本,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或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单位不受此条约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10-3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 10: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