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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污水处理厂锅炉采购及配套设备项目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甘肃新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永昌县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其永昌县污水处理厂锅炉采购及配套设备项目,招标文件编号JCZC2018GK-275,现做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若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投标,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投标人须满足: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a.失信被执行人名单,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该网站首页“信用信息”查询后下载的完整报告为证明材料;

  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关人员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上查询信息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除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其原件均须交至评标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由采购人审查, 被授权人需持一份授权委托书(与标书中一致)。

  (八)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九)提供2018年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1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装正本。

  (十一)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其它证明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现变更为: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若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投标,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投标人须满足: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a.失信被执行人名单,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该网站首页“信用信息”查询后下载的完整报告为证明材料;

  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关人员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上查询信息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除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其原件均须交至评标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由采购人审查, 被授权人需持一份授权委托书(与标书中一致)。

  (八)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九)提供2018年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3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十)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其它证明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于此项变更一致,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永昌县污水处理厂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新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部门:永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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