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授权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的浦口区星甸街道九峰山田园综合体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浦口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且已被列为江苏省省级PPP试点项目。现采购人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2号)、《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9号)、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来宁台胞宜学宜业宜游宜居服务的若干措施》(宁委办发〔2018〕73号)文件精神,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邀请有意向的境内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和项目需求
1.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地处南京市浦口区西部,东邻汤泉街道,南接桥林街道,西与安徽省滁州、和县接壤。
浦口区星甸街道九峰山田园综合体项目规划面积11.44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滁河以南,万寿河以西,九峰山北侧区域。其中核心区域面积2.95平方公里,主要辐射孙家𡺭、贾家𡺭、大小李𡺭、朱家𡺭、九峰寺等区域。
2.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8813.6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为77659.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0128.10万元,预备费为4368.31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657.84万元(建设期年利率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即6.125%计)。项目最终投资额以政府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3.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市政公用设施、公共配套设施、𡺭田水产现代农业区、𡺭湖湿地文旅休闲区、𡺭游研学儿童成长区、𡺭里人家生态居住区、万竹千𡺭山林休养区、𡺭里少年极限运动区等,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
表1-1 公益性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1 |
市政公用设施 |
|||
1.1.1 |
主干路新建 |
m 2 |
84688 |
长 5293m ,宽 16m ,占地 127.03 亩,国有建设用地 |
1.1.2 |
主干路改扩建 |
m 2 |
93632 |
长 5852m ,宽 16m ,占地 140.45 亩,原项目所用国有建设用地 |
1.1.3 |
次干路改扩建 |
m 2 |
104364 |
长 11596m ,宽 9m ,占地 156.55 亩,原项目所用国有建设用地 |
1.1.4 |
道路绿化提升 |
项 |
1 |
项目范围内道路绿化提升 |
1.1.5 |
支路 ( 含绿道等慢行系统 ) |
m 2 |
198072 |
长 33012m ,宽 6m ,占地 297.11 亩,农用地 |
1.1.6 |
九峰山游步道 |
m 2 |
15676.50 |
长 10451m ,宽 1.5m ,占地 23.51 亩,林地 |
1.1.7 |
污水泵站 |
座 |
6 |
|
1.1.8 |
污水收集管网 |
km |
20.853 |
长 20853m ,管径 d300 、 d150 |
1.1.9 |
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
座 |
5 |
占地 5 亩,集体建设用地 |
1.1.10 |
垃圾分类处理 |
项 |
1 |
项目范围内垃圾分类处理 |
1.1.11 |
厕所改造 |
座 |
4 |
|
1.1.12 |
农村河道疏浚、圩塘河渠疏通、改造等 |
项 |
1 |
|
1.1.13 |
天然气管网 |
km |
5 |
|
1.2 |
公共配套设施 |
|||
1.2.1 |
智慧运营平台 |
项 |
1 |
|
1.2.2 |
养老卫生中心 |
m 2 |
3000 |
占地 4.5 亩,集体建设用地 |
1.2.3 |
运营管理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 |
m 2 |
5000 |
占地 7.5 亩,集体建设用地 |
1.2.4 |
停车场 |
m 2 |
20000 |
占地 30 亩,集体建设用地 |
1.2.5 |
农展馆 |
m 2 |
7090 |
布展费用由本项目承担 |
1.2.6 |
汪楼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
项 |
1 |
|
1.2.7 |
后圩社区中心和田园客厅项目 |
m 2 |
4500 |
地上 4500 ?,地下 4000 ?,集体建设用地 |
表1-2 准经营性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1 |
𡺭 田水产现代农业区 |
|||
1.1.1 |
水产养殖区 |
m 2 |
333333 |
占地 500 亩,农用地 |
1.1.2 |
农林种植区 |
|||
1.1.2.1 |
果园 ( 油桃、枇杷、梨等适种品种 ) |
m 2 |
66667 |
占地 100 亩,农用地 |
1.1.2.2 |
草莓等种植 |
m 2 |
66667 |
占地 100 亩,农用地 |
1.2 |
𡺭 湖湿地文旅休闲区 |
|||
1.2.1 |
湿地乐园 |
m 2 |
198247 |
占地 297.37 亩,农用地 |
1.2.2 |
亲水乐园 |
m 2 |
30000 |
占地 45 亩 |
1.3 |
𡺭 游研学儿童成长区 |
|||
1.3.1 |
萌宠乐园 |
m 2 |
30000 |
占地 45 亩,农用地 |
1.3.2 |
拓展园地 |
m 2 |
35194 |
占地 52.79 亩,农用地 |
1.3.3 |
野外探险 |
|||
1.3.4 |
四季花海 |
m 2 |
50000 |
占地 75 亩,农用地 |
1.3.5 |
夜间电影 |
m 2 |
5000 |
占地 7.5 亩,农用地 |
1.3.6 |
魔幻森林 |
m 2 |
34657 |
占地 52 亩,林地 |
1.3.7 |
露营基地 |
m 2 |
23000 |
占地 34.5 亩,农用地 |
1.4 |
𡺭 里人家生态居住区 |
|||
1.4.1 |
胡 𡺭 老街 |
m 2 |
13182 |
占地 51.92 亩,已改造完成,集体建设用地 |
1.4.2 |
工匠艺术街 |
m 2 |
10161 |
占地 40 亩,集体建设用地 |
1.4.3 |
七十二 𡺭 民宿群 |
m 2 |
24000 |
占地 155 亩,集体建设用地 |
1.4.4 |
水上木屋 |
座 |
10 |
|
1.5 |
万竹千 𡺭 山林休养区 |
|||
1.5.1 |
禅修学院酒店 |
m 2 |
10000 |
占地 15 亩,国有建设用地 |
1.5.2 |
林中小屋 |
座 |
10 |
|
1.6 |
𡺭 里少年极限运动区 |
|||
1.6.1 |
攀岩 |
m 2 |
2000 |
占地 3 亩,山地 |
1.6.2 |
BMX 自行车越野 |
m 2 |
||
1.6.3 |
蹦极 |
m 2 |
3000 |
占地 4.5 亩,集体建设用地 |
1.6.4 |
极限轮滑场地 |
m 2 |
5000 |
占地 7.5 亩,集体建设用地 |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与建设进度以实施机构的安排为准,政府方在不影响项目总体规划目标的前提下,有权对建设内容进行合理调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1)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
(2)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20%,即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政府指定出资人出资20%,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80%(若中标社会资本方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政府方出资比例)。项目资本金由政府指定出资人和中标社会资本方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进度分期分批按比例出资到位(如融资机构要求项目资本金于融资前一次性出资到位,则政府指定出资人和中标社会资本应按要求出资)。如贷款银行要求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项目公司股东应相应增加出资。项目公司设立应于PPP项目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
(3)合作范围: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前期报批、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项目合作期满时,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接收人;政府方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4)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公益性子项目合作期10年,准经营性子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7年(其中公益性子项目运营期7年,准经营性子项目运营期17年)。本项目各子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及实施机构的安排,分期实施,分期进入运营期,建设期以自身实际建设时间为准,总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5)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6)除项目收益权外,未经项目实施机构同意,项目公司其他资产(含建设用地及在建工程)不得用于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项权。项目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采购预算
本项目政府财政支出责任为129120.86万元。项目涉及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根据经政府方审计的总投资、中标社会资本报价和项目合同约定的计算办法确定。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公开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及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本项目接受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
(一)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申请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同时提供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2018年以来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声明,格式见附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特定条件
1.经营资格
申请人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必须符合本条件。
2.资质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责任的一方须符合本条件。
(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责任的一方须符合本条件。
3.运营能力要求
申请人具有类似项目的运营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运营责任的一方必须满足。
4.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申请人拟派建设工程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自2018年以来连续6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责任的一方选派项目经理。
5.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合计不超过3家。金融机构投资人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融资、建设、运营等)、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等,并由牵头方负责实际运营管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2)除政府指定出资人外,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方或联合体以外的其他方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
(3)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组成、联合体协议各项条款不得改变。
(4)联合体牵头方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政府指定出资人出资比例。
(三) 本项目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
1.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及公开招标。
2.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不得有本款情形。
3.申请人被“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曝光且存在“不得在江苏省内承揽新的工程”的处罚仍在有效期内的情形。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责任的一方不得有本款情形。
(四) 特别说明
1.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等)。另仅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之目的,本资格预审文件视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金融机构。
2.申请人确定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应充分考虑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的便利性。除政府指定出资人外,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方或联合体以外的其他方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在股权锁定期内(本项目首个子项目运营期开始后五年且全部子项目皆进入运营期)不得变更。
3.项目资本金应由项目公司股东以非债务性资金出资。社会资本方应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其出资不得由第三方代持。各股东出资同股同权,不得采用“明股实债”、“小股大债”等方式。
4.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不得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损失。政府不得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为本项目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不得将项目运营责任返包给政府指定出资人承担或另行指定社会资本方以外的第三方承担。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具有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后续的公开招标的投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资格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68500)。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发函,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11月6日09时30分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09时30分
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接收人:付钢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的方法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1月6日09时30分
请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接收时间内准时送达,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后即开展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资格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份数: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另须提供存储与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PDF版的U盘1只。每份纸质申请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七、其他
(一)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资格预审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二) 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三) 其他有关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楼
邮编:21002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
采购中心联系人:付钢 联系电话:025-83668520 83668512
采购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1391382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