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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原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监测(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18】333号,委托代理编号:XTHX-2018096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

  (一期工程)环境监测;

  1.2 采购计划编号:潭乡财采计【2018】333号;

  采购代理编号:XTHX-20180961;

  1.3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单位
采购预算(元)
1
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服务
1家
800000

  1.4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及服务
合同条款
1
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监测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原湖南铁合金厂厂区北部,一期工程修复范围约315亩,修复土壤总量为191412.96 m3。
2、环境监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内容及其他义务。
1)地表水监测(PH、色度、悬浮物、COD、六价铬等):污水监测管理需要设1个污水采样监测点,分别位于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净化后的排水口。在污水处理站运行时监测1次,以后排水期间每天采样监测1次,直到工程结束。
2)地下水监测(含PH、硫酸盐、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六价铬等):在施工前,在修复区域内设置5座监测井,分别位于场地地下水的上、下游,监测施工前地下水水质。施工过程中,监测频率为1次/周直到工程结束。
3)噪声监测:噪声监测围绕施工场地边界线噪声点布设:场地北侧为幼儿园、医院,因此需要设置1个噪声监测控制点;场地东北侧为居民区,因此需要设置1个噪声监测控制点;场地西侧1个噪声监测控制点;一共选择离敏感区域最近的3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位置设在施工场界外1m,高于围墙 0.5m且距离噪声敏感点最近处。监测频率为1次/周直到工程结束。
4)土壤监测(含浸出六价铬、总铬、六价铬、铅、锰、镉、锌等):对完成污染土壤清挖后界面的监测,包括界面的四周侧面和底部;根据地块大小和污染的强度,应将四周侧面等分成段,每段最大长度不应超过40cm,在每段均匀采集9个表层土壤样品制成混合样;将底部均分成块,单块的最大面积不应超过400m2,在每个地块中均匀分布地采集9个表层土壤样品制成混合样。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指标须涵盖所有修复目标中的所有污染物;对于超标区域根据监测结果确定二次清理的边界,二次清理后再次监测,直至清理达标;监测频率为1次。
5)大气监测(含TSP、PM10、六价铬等):根据污染场地范围大小、污染物的空间分布特征、气象因素和场地周边情况综合考虑,由于本项目施工时间跨度长,全年该地区风向变化大且在污染场地东面、西面和北面分布有居民区,根据污染区分布和周边环境状况,需在场区北侧、东侧、西侧方位边界外500m内各设置1个空气采样点作为对照点。在场区内及周界点需设置 5-7个空气采样点,监测点位设置距地面 1.5~2.0 m。施工过程结合处置进度,每月监测1次,完成土壤回填后监测1次。
3、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一致,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监测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并一次性提交使采购人满意的成果文件。
4、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前期100亩土壤环境监测付合同价的35%,完成整个项目环境监测付至合同价的97%,留3%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经成本核算后的投标总报价一律采用整数,以元为单位,取整数。
3、成果文件提交:成果文件按环办(2015)4号令和湖南省环境监测评价报告编写验收评价报告,编写(包含附件成册)不少于4套,提交电子档1份。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2.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环境监测业务能力的综合检测机构(含水质、土壤、噪声、大气等综合能力)。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

  8、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10 月 19 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酒店7楼708室 (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赵子奇

  电 话: 15273236959

  地 址: 湖南省湘乡市新湘路街道引凤路001号

  采购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敏

  电 话:0731-58560896

  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酒店7楼708室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

  (一期工程)环境监测

  委托代理编号:XTHX-20180961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3,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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