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屏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屏南县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屏南县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项目编号:FJTP-00091811010925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38113875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屏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东环南路酒粬厂1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593-33878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0591-3811387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屏南县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重新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811010925C )
1. 招标条件
根据屏南县人民政府会议精神,屏南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屏南县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屏南县人民政府授权屏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屏南县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项目地点位于宁德市屏南县。
2.3 项目的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纳入PPP资产转让范围主要为屏南县自来水厂固定资产涉及的构筑物以及城区供水、雨污管网等固定资产(具体以经政府确认的资产内容为准)。主要包含屏南县城区自来水厂一厂、二厂原有的生产用房、构筑物、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屏南县城区供水、雨水和污水管网。
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主要为转让资产含屏南县辖制的日供水能力共2.4万吨/日的两座自来水厂的厂区物业维护及配套管网和泵站的运营维护等内容(具体以经政府方书面确认的范围为准)。
2.4 资产经营权转让价款总额:
本项目的所有资产在价格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合计为人民币贰亿陆千叁佰零陆万陆仟玖佰元整(¥263,066,900.00)。该价格由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屏南县政府或资产主管部门确认。其中自来县城区自来水厂一厂、二厂原有的生产用房、构筑物、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评估价格为571.14万元,县城区供水、雨水和污水管网评估价格为25735.55万元。
2.5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6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获得。
项目资本金占资产转让价款的20%,全额由中标社会投资人负责筹措。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中标社会投资人负责融资,中标社会投资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未按时到位的由中选人负责补齐。
2.7 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为15年,项目合作期仅包含运营期,运营期自本项目的资产经营权全部移交中标社会资本之日起。
2.8 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屏南县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投资人招标,合作期内,中标社会投资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等。
招标范围为为本项目投融资、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续、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经验的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证明文件。
(3)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响应文件无效。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人须完成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投标人负责筹措。本项目的资金由投标人须负责资金到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3室)报名。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开标室] 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指定的保证金帐户。
10. 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屏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屏南县古峰镇东环南路酒粬厂1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3-3387826
10.2 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1-38113875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营业部
帐 号:429975687888
监督单位:屏南县财政局
附件一:《投标申请》格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306.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