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海关业务楼自来水管道和路面修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业务楼自来水管道和路面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KQZX-2018-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尚鸿、赵玲玲
项目联系电话:022-238580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玮 022-842012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尚鸿、赵玲玲 022-23858032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海关业务楼自来水管道和路面修缮项目 数量:1项 项目基本概况:为了保证大楼自来水主管道与支路管道的正常使用,彻底杜绝漏水现象。消防结合器管道按照现在要求规范安装使用,消防池内管道及部件按照消防系统正常补水需求进行检修和更换。需对业务楼自来水管道与部分消防管道装置进行排查、更换和改造,以及废旧管道拆除等(详见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4.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5.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7.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25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文件,每天08: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25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5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2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尚鸿、赵玲玲
项目联系电话:022-2385803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