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作内容: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泥临时应急堆放场综合施工项目的比选。
2.2比选范围:二污二期南厂区原临时污泥堆放场挡墙加高、原临时污泥堆放厂东侧新建应急污泥堆放场及综合楼旁篮球场改造应急堆泥厂。
2.3工期: 10天完成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比选内容。
(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以上。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2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市政建筑类项目管理相关资质证书。
(4)业绩要求:自2015年以来具有 2 个同规模或以上的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
(5)财务状况: 2015年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5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年 10 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综合办公楼 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③税务登记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3本次比选不提供邮寄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6日10时0分,
地点为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
邮编:710077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29307950
传真:029-84491361
比选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