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浙江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 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854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1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龙港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维护 1 2140000 清扫井清理、化粪池清掏、化粪池(粪渣)无害化处理、接户检查井及接户管疏通、清淤以及对覆盖在污水管及污水井、清扫井上的垃圾清理;城镇污水处理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8-10-16 至 2018-10-24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30-16: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苍南县龙港镇龙港大厦主楼B306室/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证照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介绍信。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1-06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

  八、 开标时间: 2018-11-06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20000

  交付方式: 汇票/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苍南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1203284029200215844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已注册正式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详细规定见“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4、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昌军

  联系电话: 13695715306

  传真: 0577-80825333

  地址: 苍南县龙港镇龙港大厦主楼B306室

  2、采购人名称: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电话: 0577-59902785

  传真: /

  地址: 苍南县龙港镇镇前路19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7-59867927

  传真: 0577-59867927

  地址: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

  附件信息:

  发出-苍南县龙港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维护采购项目.doc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