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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市姬家山乡人民政府村集体经济项目(东齐水厂)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村集体经济项目(东齐水厂)已由鹤财办预【201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姬家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日产500桶山泉水厂建设,包含生产车间614.84平方米,灌装设备1套,运输车1辆,水桶1000个等;休闲旅游设施建设,包括休息凉亭5座,450立方米水池1座及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姬家山乡东齐村;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961570.97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9要求的其它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罚黑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姬家山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女士 联 系 人: 晋女士

  电 话:0392-2809902 电 话: 13137235832

  2018 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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