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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EPC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山区源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博发改投字【2018】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博山区源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EPC工程(一期)项目

  2.2建设地点: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

  2.3建设规模:污水处理站按照近期规模200m3/d,潜流湿地按远期规模400m3/d。

  2.4设计进水水质:

  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取值 单位:mg/L

pH

SS

COD

NH 4 + -N

6.5~8.0

70~150

130~250

20~50

  2.5计划工期:2018年11月12日开工,2019年5月10日竣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服务单体到项目所在地的管网、提升泵站、污水处理站、潜流湿地的工艺设备、土建、电气、仪表控制等完整系统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后续服务等EPC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出水水质要求:CODcr、氨氮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8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证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3日,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www.sdjs.gov.cn/xyzj/) 报名。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省网报名凭证一份,在博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山头大观园路86号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3日,到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www.sdjs.gov.cn/xyzj/)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博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博山区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417374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芳文 法定代表人:王涛

  地 址: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 地 址:淄博市高新区兰雁大道36号

  邮 编:255200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朱镇长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0533-4822608 电 话:0533-317166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dds31716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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