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度项目(清坪镇)管材和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18】2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县人民政府统筹扶贫资金)已经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咸丰县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度项目(清坪镇)管材和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HBHDZBS18055
项目概算:约350.53828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青岗岭水厂1处;改造申李坝水厂(新增水源+扩建厂区+配水)1处;庄房坝片区水厂巩固提升工程(新增配水支管)1处。
招标范围:管材、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管材生产企业;
3)投标人获得国家塑料产品质量监督中心颁发的国家塑料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产品有省级(含省级)以上专门机构出具的2018年1月以来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通过ISO9000-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或者IS014001国家环保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覆盖投标产品(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批件),且在有效期内;
7)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管材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8)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按照实际情况提交)。
3.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投标人应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且不予核实真实的信用状况)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4投标人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一次性或累计量化分值达12分及以上。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网址:http://xf.eszggzy.cn/xfweb/)进入到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0月17日 8 时30分至2018年10月23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TPBidder/login.aspx)。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4.3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1月6日 上午9 时 00分, 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大厅(楚蜀大道人民银行九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0718-6650126
地 址:咸丰县清坪镇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718-6668899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瓦窑沟巷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