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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洋河再生水厂项目PPP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洋河再生水厂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73350020001

  项目联系人:尤常磊

  项目联系电话:13513354026

  采购人:抚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迎宾路13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6014388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广场西路2号1701-1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92198

  预算金额:14570.5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8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63号(三信集团办公楼5楼西侧))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抚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一方具备以下条件:1、法律要求1)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2)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没有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3)申请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4)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及申请人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包括没有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就企业基本情况作虚假陈述等情况,且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行贿等行为。2、财务实力1)具有不低于8523.54万元的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贷款意向函等,如是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一方具备即可)。3、业绩经验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投资(建设或运营)的设计规模1万吨/日及以上的市政污水处理厂项目(以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为准,如是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一方具备即可)。4、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是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一方具备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结束,后续详见备注)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本项目拟采用BOT的运作模式

  备注:续供应商资格要求:5、信誉要求1)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等方面不良记录;3)申请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18年1月以来申请人为其授权委托人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或劳动合同,如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同此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资格预审。6、联合体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2、联合体协议(如有时)。上述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均须交验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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