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井店镇污水处理工程—镇区配套管网监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涉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涉行审招标核字【2018】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井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招标人为涉县井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占地约32.6亩,总建筑面积2460平米,采用CASS和转盘过滤工艺,日处理污水2.5万吨,总投资712.16万元 地址 涉县井店镇 工期70日历天(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持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下载页;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与企业相关信息下载页。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17至2018-10-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采购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1-08 09:30,地点为 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涉县井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涉县井店镇地址:邯郸市丛台区陵西北大街69号华煌时代中心五号楼A座七层
邮编:056400邮编:056001
联系人:卢树江联系人:许亚利
电话:18617555657电话:1833002191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ingdudaili@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账号:13001645308050504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