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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临城街道污水零直排区排查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 更正人名称: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临城街道污水零直排区排查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SJY2018-ZFCG-069

  四、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10-09

  五、 更正理由:

  补充说明

  六、 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6页,二、(一)、5. 无最高限价显示 增加“相关资料、报告的编制最高限价为25万元。”
2 招标文件第52页,(三)、1、(1) (1)条款中“投标人需……班组成员。” “投标人需根据本服务项目的工作量、作业要求、工期要求合理的配置作业班组及班组成员。”
3 招标文件第52页,(三)、1、(2) (2)各子包“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评估资料编制要求一般需达到下表要求,该部分费用最高限价详见建设调查评估工作量中各乡镇的编制费用(包含所有服务内容的资料编制,且各乡镇的资料须分别单独编制,资料的份数根据乡镇、采购人、主管部门数量经采购人同意后确定。),该部分费用超出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 (2)条款调整为:““污水零直排区”相关资料、报告的编制要求一般需达到下表要求(包含所有服务内容的资料编制,资料的份数根据采购人、主管部门数量经采购人同意后确定。),该部分费用超出最高限价25万元的,作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第52页,(三)、1、(2) “注:中标人需根据……相关资料及报告。” “注:中标人需根据“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评估项目情况编制相关资料及报告。”
5 招标文件第53页,7、(2)条款 (2)工程开工后第二个月的15日前支付第一次工程款,发包人按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向承包人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款,承包人应在工程款支付前5天内提交已完的工程量供监理审核。 (2)“工程开工后,施工至45天前支付第一次工程款,发包人按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向承包人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款,承包人应在工程款支付前5天内提交已完的工程量供监理审核。”
6 4、招标文件第54页,序号10、1条款中 “投标价格:投标价格包含完成本子包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投标价格:投标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7 招标文件第55页,一、(四)条款 “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68.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最高综合单价的均作无效投标。” “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68.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最高综合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5页、二、(一))及相关资料、报告的编制最高限价25万元的均作无效投标。”
8 招标文件第59页,(七)、1条款中 “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按顺序进行纵向装订成册,装订必须牢固可靠且不能脱落。” “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可按顺序进行纵向装订成册,也可分别进行纵向装订成册,装订必须牢固可靠且不能脱落。”
9 招标文件第65页,三、“实验室情况”该项评分细则中 “实验室检测人员证书” “实验室检(监)测人员证书。”
10 招标文件第65页,三、“水质化验能力”该项评分细则中 “紫外分光广度计。” “紫外分光光度计”。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梦

  联系电话:0580-2608985

  传真:0580-2615853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

  2、采购人名称: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方建竣

  联系电话:0580-22921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9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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