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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江口圩镇新增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其江口圩镇新增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MY2018-GX-G036

  (二)采购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参数要求

江口圩镇新增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国产产品)

1

一、设备清单

序号

物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一体化提升泵站

500m3/d 含机械格栅,提升泵

1

2

一体化装置

500m3/d 碳钢防腐

1

3

曝气风机

风量 9.81m3/min ,功率 9.09kw ,风压 0.04MPa

2

4

电动启闭机

拉力: 6 吨 / 台 , 行程可调

4

5

反洗泵

流量: 25m3/h ;扬程 :15m ;功率 2.2KW

2

6

回流泵

流量: 25m3/h ;扬程 :15m ;功率 2.5KW

2

7

紫外线消毒器

功率: 4*100 W 进出水口 DN80 ;管道式

2

8

核心过滤元件

500m3/d

1

9

电动蝶阀

DN100,220V

PCS

12

10

控制系统

含 PLC 触摸屏

1

11

辅助材料

法兰、螺栓、电缆等

1

二、构筑物

12

格栅渠

3.0 × 1.0 × 3.0m

1

13

调节池

12.0 × 6.0 × 4.0m

1

14

水处理设备基

27.0 × 5.0 × 0.5m

1

15

排水渠

1.0 × 0.8 × 0.8m

1

16

设备间

4.0 × 5.0m

1

17

场站硬化或绿化

1

18

场区围墙或安全措施

1

19

安装调试

1

三、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共计一个品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肆拾贰万玖仟柒佰元整 ¥ 3429700.00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个品目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8年10月25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7日下午14:30开标(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塔3楼),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标处理)及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68000.00,所有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或以现金缴存方式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

  11.1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投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3%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

  11.2中、小、微企业

  11.2.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11.2.2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1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1.2.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1.3环保产品

  11.3.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11.4监狱企业

  11.4.1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中包含监狱企业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6%的扣除(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6支持创新企业

  11.6.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联系方法: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赣州市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塔3楼 地址:赣县区江口镇圩镇

  电话/传真:0797-4496789 联系人:龙先生

  邮箱:2628864405@qq.com 联系电话:0797-448007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开户名: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县支行

  账号:287020100100005539

  监督电话:0797-444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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