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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江北区采购办批准,现就慈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NSCG[2018]179(18CGJB0150)

  二、采购组织方式: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慈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调查项目的承包单位

  四、项目概况:

子包号

服务范围

服务需求

预算金额

1

慈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调查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内容。

人民币185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国家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公告附件中具有可供潜在供应商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书面文本,若供阅读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7日下午13时30分

  九、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2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7日下午13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2楼)

  十二、其他事项: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十三、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联系人:张琼、刘瑜;

  电话:0574-87730719

  传真:0574-8189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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