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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城市公园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号:18A0358

  二、项目名称:涪陵区城市公园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1,034,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按照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项目号:18A0358),对 涪陵区城市公园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三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涪陵区城市公园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三次)

103.4

2

本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03.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或制造商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应含有饮用水设备或水质净化设备或水处理设备的经营范围表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应含有水处理设备的销售或安装等的经营范围表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直饮水反渗透纯水设备有效的《涉水卫生许可批件》、卫生检测报告等(由卫生疾病控制中心或卫生行政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或制造商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应含有饮用水设备或水质净化设备或水处理设备的经营范围表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应含有水处理设备的销售或安装等的经营范围表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直饮水反渗透纯水设备有效的《涉水卫生许可批件》、卫生检测报告等(由卫生疾病控制中心或卫生行政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0月18日 至 2018年11月7日 15: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11月8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8日 09:30

  开标地点: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采购经办人:余婷

  采购人电话:023-7230313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代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72240033

  代理机构地址: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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