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前曹镇董集社区污水管网工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三项政策不重复扣除。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4% ;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4% ;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4%。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达标
技术规格: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
物理特性:合格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本项目一个标段
交付或实施时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
服务效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
六、验收标准: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进行施工验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八、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9日起,至2018年10月22 日止。
发布人:平原县前曹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 19 日
发布人:德州市信息发布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时18分3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