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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河油田2018年二级物资集中采购13大类污水处理剂(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LYWZ-2018-1126

  招标条件: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2018年二级物资集中采购13大类污水处理剂(JC2018-WⅡ-13-03包);

  招标范围、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附表1:2018年二级物资集中采购13大类污水处理剂(JC2018-WⅡ-13-03包)招标明细表;

  实施或交货地点:详见附件1-1:项目概况及商务条款。

  工期或供货周期:详见附件1-1:项目概况及商务条款。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应为本包产品的生产商。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或具有相同资质机构出具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并提供与之相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产品有效成分明细。

  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管理规定》,投标商应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出具的《产品质量认可证》,认可证中必须包含投标产品及执行的产品标准。

  5)、投标物资执行的标准必须满足本包产品的技术要求,否则否决其投标。

  6)、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以来石油系统检验机构或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均应满足产品标准中的所有指标。如不满足任何一项技术指标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否决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等要求的其他条件。

  3.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8日 08:30:00 至2018年11月14日 16:00:00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3.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4日,08:3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楼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联系。

  4.投标文件递交

  4.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1月30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提交不少于 贰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招标文件编号、标段(标包)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具已确认的《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缴款单》作为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此凭证为投标保证金已递交的有效凭证和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必须索要该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特别重要)(不按上述形式证明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帐号:21050173010800000023

  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以上凭证均应与招标编号对应,否则为无效凭证。

  投标人凭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楼办理《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缴款单》。

  4.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 30 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6.招标人及招标专业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招标专业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 系 人:迟锐 刘畅 电 话:0427-7305807 7305805

  邮 箱:chirui@petrochina.com.cn

附表1           附件1         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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