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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和《污水收集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18-1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18092520-1013),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的委托,对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和《污水收集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服务以公开招标 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分散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FHT-C2018-3201

  (二)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和《污水收集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三)采购预算:668万元(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第三章内容。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和《污水收集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3) 类别:服务

  (4) 用途:《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和《污水收集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5) 数量: 一批

  (6) 采购需求:/

  (7) 采购预算:668万元(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8) 服务期:2018年12月底编制完成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⑹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7) 具体约定详见本招标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的内容提供。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职称)或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主要技术人员中包含至少一名和本项目相同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必须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指定牵头方,并明确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⑹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7) 具体约定详见本招标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18年 11 月 9 日至 2018年11 月15 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十升路十里和府1号楼3楼招标代理部) 。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办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盖章)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盖章)

  3.加盖公章报名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包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盖章)

  注:报名时,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同时携带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盖章)原件和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参加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招标文件每份500 元,售后不退。

  四、招标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地址:东风大道88号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

  (二)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 3 日下午14 : 3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地址:东风大道88号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

  (二)时间:2018年12月 3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 11月9日至 2018年11 月15日共7天。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

  地址: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

  联系人:郑天

  电话:027-84891192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3层

  联系人: 唐田 、孙张

  电话:027-84871979

  传真:027-84871979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75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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