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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市蔡甸区永安集镇和九真景区污水收集(一期)工程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蔡甸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蔡甸区永安集镇和九真景区污水收集(一期)工程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Y-FW-2018025 ;

  (二)、项目名称:蔡甸区永安集镇和九真景区污水收集(一期)工程设计;

  (三)、采购预算:81.4万元(超过拦标价为废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 三 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DY-FW-2018025

  (2)项目包名称:蔡甸区永安集镇和九真景区污水收集(一期)工程设计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

  (5)采购预算:81.4万元

  (6)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

  (7)其他:/

  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谈判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本次采购所需的服务并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且是本工程的设计人员之一,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其拟派参加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给排水(或污水处理)、电气、造价等)需具备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主要设计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类似业绩,并能提供近两年类(2016年1月1日至今)似业绩证明文件(工程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能提供公司2018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需税务部门出具);

  6、经营状况良好,提供公司近两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递交报名文件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2号建银嘉昱商务公馆A座10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携带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进行审核,审核资料需一次性提交,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报名合格后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2号建银嘉昱商务公馆A座10楼);

  (二)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2号建银嘉昱商务公馆A座10楼);

  (二)时间:2018年1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蔡甸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 人:甘总 电 话:027-6911098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0号建银嘉昱商务公馆A座10楼

  联 系 人:杜工 电 话:027-8479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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