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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宁安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安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由宁安龙江环保治水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以特许经营方式自主投资并组织建设实施。项目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安龙江环保治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宁安市;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将现有污水处理厂规模扩建1.5×104m³/d,总建设规模达到 3.5×104m³/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 A 标准。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5项目总投资:一标段:11844996.19元;二标段:58824761.49元。

  2.5计划工期: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5月30日,总工期172日历天;二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总工期324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污泥脱水系统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且同时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一标段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并提供企业近半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一标段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标段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一标段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企业2018年3月1日至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二标段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企业2018年3月1日至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一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类似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系统工程业绩或污泥处理厂工程业绩;二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污水处理厂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有效的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3.5.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或清欠部门)盖章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情形。

  3.6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广联达电子招标工具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须将生成的TBS格式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储存在光盘中带到开标现场进行评标,无此文件投标人将不能参与商务标评比。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451-55515583)。下载时间为2018年11月09日10时30分至2018年11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 5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文件及清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并开标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原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一标段:2018年12月2日9时30分。二标段:2018年12月2日13:30分。

  5.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为系统默认的开标时间前24小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一标段:2018 年12月3日9时30分。二标段:2018年12月3日13时30分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 号)。

  6.3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招标文件中要求在开标时提交审核的相关证明的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书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到至开标地点,预期不受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安龙江环保治水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宁安市宁安镇钟楼东街1号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 :0451-86036707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二期办公楼B座27层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朱浩然

  电 话:0451- 82122163-8205

  传 真:0451-82122763

  电子邮件:hlj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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