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19年度电子远传水表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远传水表(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电子远传水表采购清单
包括以下规格水表的采购以及远传系统安装及全系统的调试、试运行,6年免费维护。
序号 |
名 称 |
规格 |
数量(个) |
样品 |
1 |
电子远传水表 |
DN15 旋翼式立式 |
25000 |
提供 1 个 |
2 |
电子远传水表 |
DN15 旋翼式卧式 |
40000 |
|
3 |
电子远传水表 |
DN20 旋翼式立式 |
490 |
|
4 |
电子远传水表 |
DN20 旋翼式卧式 |
1261 |
|
5 |
电子远传水表 |
DN25 旋翼式卧式 |
312 |
|
6 |
电子远传水表 |
DN40 旋翼式卧式 |
256 |
|
7 |
电子远传水表( WSD 、 WPD 机表) |
DN50 卧式 |
338 |
|
8 |
电子远传水表 (WSD 机表) |
DN50 卧式 |
55 |
|
9 |
电子远传水表( WSD 、 WPD 机表) |
DN80 卧式 |
91 |
|
10 |
电子远传水表( WSD 机表) |
DN80 卧式 |
40 |
|
11 |
电子远传水表( WPD 机表) |
DN80 卧式 |
12 |
|
12 |
电子远传水表( WSD 、 WPD 机表) |
DN100 卧式 |
222 |
提供 WSD 、 WPD 各 1 只 |
13 |
电子远传水表( WSD 机表) |
DN100 卧式 |
52 |
|
14 |
电子远传水表( WPD 机表) |
DN100 卧式 |
58 |
|
15 |
电子远传水表( WSD 、 WPD 机表) |
DN150 卧式 |
42 |
|
16 |
电子远传水表( WSD 机表) |
DN150 卧式 |
31 |
|
17 |
电子远传水表( WPD 机表) |
DN150 卧式 |
40 |
|
18 |
电子远传水表( WPD 机表) |
DN200 卧式 |
18 |
|
19 |
电子远传水表( WPD 机表) |
DN250 卧式 |
1 |
|
20 |
电子远传水表( WPD 机表) |
DN300 卧式 |
4 |
|
合计 |
68323 |
样品 3 个 |
*备注:手持式诊测工具(水表、采集器、集中器)、采集器、集中器和安装工程的所有辅助材料作为水表配套提供,其中至少提供手持式诊测工具(水表、采集器、集中器)两套,采集器、集中器和其他辅材数量根据实际安装情况确定。
*此次招标包含管理软件集成和接口软件,集成和建设费用厂家自理,投标价包括:水表、水表首次检测费、软件、采集器、集中器、远传系统安装施工布线、安装中备品备件、及全系统的调试、试运行、6年免费维护费用、售后服务、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中标人在交货时必须提供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单位出具的水表首次强制检定合格证书或合格牌。
2.2、样品按照表格内容要求在开标时提交。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商务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水表生产厂家企业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2015年以来签订的100万元以上类似规格产品购销合同至少3个业绩(提供合同、用户评价证明复印件,且合同与用户评价证明须一一对应),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投标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4、投标人 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盈利且销售额达到1亿元/年(提供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符合销售额1亿元/年)。需提供2015年至2017年区级及以上税务局的纳税证明复印件。投标时审计报告及税务证明要准备原件备查))
3.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
3.6、提供省级或以上符合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的相应质量检测报告(相同材料相同制作工艺的产品,可各取其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3.7、投标产品过水部分涉及的材料等须提供省级疾控中心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提供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3.8、生产企业此次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提供DN15和DN20远传水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原件备查)及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书,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本产品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
3.9、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10、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3.11、投标人必须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供货1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1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中表2.1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样品,投标样品必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型号、数量等;
每件样品上必须分别标明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型号等(格式自拟),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由评标委员会核验,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品不退还(第二及第三中标候选人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如不领取,投标样品按废品处理;
上述要求除递交的样品型号数量应相符外,其余不作为废标的条款,但投标人应主动配合按此要求进行递交。
3.13、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9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31号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地产大厦二号楼)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人: 周老师
电 话:023-61965820 电 话: 15111853122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