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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污水收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 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 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污水收集工程 项目(文件编号 LHZC2018-019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污水收集工程

  2、采购单位: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地 点: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内

  4、资金来源:自筹

  5、计划工期:具备安装条件后 30 日内完成。

  6、采购范围:污水收集工程施工,包含:污水收集池,160米DN200、SDR11、PE100管道与880米DN500、SDR11、PE100管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交至招标人处。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下列条件(投标时供应商要把以下要件的复印件加盖清晰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经营本项目的资格);

  2)税务登记证;

  3)企业代码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6)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投标人需具备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22日截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22日截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

  发布媒介: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 系 人:罗昊

  电 话:0427-356850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427-2875330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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