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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番禺区大山西泵站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番发改【2018】638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初步设计批复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现对番禺区大山西泵站扩建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大山西泵站扩建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0-3488437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结华 联系电话:1357023712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番禺区大山西涌出口处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番禺区大山西涌出口处,计划在番禺区大山西涌口处扩建泵站1座,布置轴流潜水电泵1台,装机容量165KW,设计流量为3.7立方米/秒,泵站等别IV等,规模为小(1)型;工程采用200年一遇防洪标准,泵站主要建筑级别1级。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承包方需按建设方要求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招投标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具体内容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招标规模:本项目位于番禺区大山西涌出口处,计划在番禺区大山西涌口处扩建泵站1座,布置轴流潜水电泵1台,装机容量165KW,设计流量为3.7立方米/秒,泵站等别IV等,规模为小(1)型;工程采用200年一遇防洪标准,泵站主要建筑级别1级。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4)招标控制价为:474.75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1、从2018年11月17日至2018年12月6日23时59分。

  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至2018年12月6日23时59分。(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报名环节)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年12月10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注:①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不参与开标及资格审查。(注:项目负责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

  3、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11时00分。

  4、具体日程安排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每份 300 元,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3. 投标担保:投标担保9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引→缴费指引→《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已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截止前近半年社保证明资料)注:投标报名时,须能够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有关情况,项目负责人的人员类别是“注册建造师”或“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否则将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需提供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截止前近半年社保证明资料。

  6、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泵站工程施工业绩(业绩的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类型以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内容为准);需提供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材料复印件。

  注:(1)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

  (2)广州地区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地区以外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可查询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未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3)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指公告中所载明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或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服务机构所发布的网站媒介)。

  (4)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址为真实可查询的,如存在以下情形,请投标人配合,否则将被作为无效业绩:

  a、若该网址页面需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信息才能进入查询的,则投标人须在提供可查询网址的同时应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相关必要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使用。

  b、投标人应自行尝试所提供查询网址能否直接显示查询页面,若该网址页面无法直接显示,而需先进入相关查询平台的,则投标人还须提供查询该页面可的点击路径。

  7、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登记信息(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申请声明(附件一)。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注:上述资料均需提供书面材料,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

  十二、确定正式投标人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平均报价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水利” 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十七、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八、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 ,电话:34884379,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傍雁路雁洲水闸管理楼。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二十、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业主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 年11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承诺书

  致:招标单位

  我司参与 投标活动,我司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业绩、财务、设备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贵单位对我司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存在疑问,我司同意接受贵单位对该资料进行现场查验。如有虚假,我司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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