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10201802140005001 |
标段名称: |
红木山水厂二期工程阀门及伸缩器采购项目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12-05 18:00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 |
招标部分估价: |
2127.8849 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二次竞价: |
否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红木山水厂二期工程阀门及伸缩器的制造、运输(包含二次运输)、装卸、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税费、保险、售后服务、提供设备BIM模型等内容。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 2、投标人必须是阀门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且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其他: |
一、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一)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二)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三)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四)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五)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二、招标人可以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一)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二)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三)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四)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