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辽宁东戴河新区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采购环评机构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ZG2018080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辽宁东戴河新区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采购环评机构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本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供应商必须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BBB级以上(含BBB级)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7、具有国家环保部或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包含社会服务类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在葫芦岛政府采购网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未进入葫芦岛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huludao.gov.cn)“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葫芦岛市政府采购办,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咨询电话:0429-3119511。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供应商自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每天9:00-15: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传真报名需填写: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五、资格审查、探勘及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报名资料审查时间:2018年11月26日9:00至9:30要求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②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BBB级以上(含BBB级)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 ④投标人具有的国家环保部或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到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资料并参加下一步招标活动。招标文件可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政府采购网下载。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
七、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
保证金金额:16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绥中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21050110320700000011
会计室电话:0429--3254002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耀辉
联系电话:13998926740
采购代理机构: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北环路东段8-18-1(鑫阳家园南门)
联系人:吕竹
联系电话:0429—3254005
报名传真:0429—325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