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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临江市污水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临江市污水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采购人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现特邀请潜在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临江市污水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项目采购X[20181016]-0352。

  项目授权主体:临江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位置:临江市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场地占地面积为2508㎡,位置位于原污水处理厂西侧。

  项目规模:本工程污水处理范围为整个临江市的生活污水处理,本次项目提标改造规模为2.5万吨/日。

  项目建设内容: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5万吨/日,现在实际进水水量为1.0~1.5万立方米/日(分季节),根据目前状况,本工程拟提标改造一座处理能力为2.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保底水量为1.5万立方米/日(设计规模2.5万立方米/日的60%)。此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第一年处理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2.5万立方米/日的60%),第二年处理能力达到1.75万立方米/日(2.5万立方米/日的70%),第三年处理能力达到2.0万立方米/日(2.5万立方米/日的80%),第四年开始达到污水处理能力2.5万立方米/日。本项目实施后,设计达标排水规模为2.5万立方米/日,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对所收集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二级处理方案采用活性污泥-悬浮填料复合工艺;采用转盘滤池作为本工程深度处理间的过滤工艺;选用“混合+絮凝+沉淀+过滤”工艺,作为本工程深度处理方案的推荐工艺方案;推荐紫外线消毒工艺作为本工程的消毒工艺。由现有污水处理厂出水仅达到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4268.50万元(其中政府专项资金2220万元,用于建设期投资);运营期设备更新提标改造总投资为3400万。

  股权比例:项目建设成立专门PPP项目公司,其中社会投资人占股100%。

  运作模式:ROT(即改扩建—运营—移交)。

  建设期及特许经营期:本工程建设期1年,特许经营期20年(不含建设期)。

  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中选社会资本独资组建项目公司,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双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临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

  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备注:以上以上规模、内容和数据来源于采购人提供的经临江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项目占地具体以批复的土地规模为准,建设内容具体以审批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

  1、社会资本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

  2、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申请人应符合《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中第二条规定:“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4、若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二)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从事本项目的专业技术力量及管理能力;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级,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所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业绩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近3年(2015、2016、2017年)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在境内投资、建设或运营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单个处理规模在2.5万吨/日及以上,或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1个采用PPP模式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项目;申请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以供验证;(若为联合体,则需牵头单位具备此资质)

  (四)财务状况

  1、截至2017年底,申请人企业净资产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即可。)

  2、申请人近三年(2015、2016、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以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并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验资报告。(若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五)信用要求

  1、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3、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若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六)其他要求

  1、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三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牵头人由融资方担任;

  (3)同一潜在社会资本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5)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七、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1、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由采购人依法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2、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资格预审申请人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http://www.bsggzyjy.gov.cn)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预审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原财会中专二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439-5219637

  地址:临江大街278号

  采购代理机构: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431-81639538

  地址:长春市力旺广场D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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