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PPP-BOTBT >> 正文

江西新干县河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工程PPP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干县河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工程PPP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XGZ2018010010第二次),已由新干县人民政府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新干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经新干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单位)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干县河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工程PPP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所在地:污水厂厂址确定在界埠镇坑口村以西,总占地29228m2(约43.8亩)。

  (4)项目所属行业:市政公用事业中的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

  (5)项目授权单位:新干县人民政府

  (6)项目实施机构:新干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新干县人民政府授权新干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社会资本采购等工作,并代表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履行约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施项目全过程监管。

  (7)项目出资主体: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8)项目进展情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复,有关土地、环评、节能评估等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

  三、项目建设投资规模

  根据本项目各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以及新干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设计资料,新干县河西综合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建设规模为10000m3/d,配套干管工程建设规模为16.8km。本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按照0.3万m3/d的标准建设。第一期建设投资10560.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11.76万元,其他费用1076.84万元,预备费871.97万元。第二期增加建设投资2971.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08.72万元,其他费用217.70万元,预备费245.38万元。

  结合本项目投融资方案初步测算本项目的建设期利息约为人民币635.26万元,合计总投资14167.63万元。本项目总投资实际发生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合作形式

  确定本项目中标人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PPP项目合同》。根据PPP模式合作规范,成立项目公司采用“特许经营”的合作形式。

  (1)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2)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按照约定自筹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剩余资金缺口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

  (3)项目运作:新干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全部交给项目公司,新干县财政局对项目绩效信息进行公开,社会公众对项目进行监督,项目公司依据PPP项目合同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

  (4)项目移交:项目合作期共22年,其中首期建设期2年(从2019年起至2020年止),运营期20年(从2021年起至2040年止);后期建设期1年(从2026年初至年末),运营期14年(从2027年起至2040年止)。第一期建设工程与第二期建设工程同时经营期满终止或同时提前终止,污水处理厂与配套干管项目同时移交给政府。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果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2016年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原件备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果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务发票凭证和缴纳社保发票凭证,原件备查)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二) 供应商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概)算的投融资能力,确保能够筹融到覆盖项目资本金(2833.53万元人民币)以外的投资资金。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承担投融资责任的联合体成员满足本要求即可。

  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满足本要求即可。

  3、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

  4、本项目允许由不超过三家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出资义务承担方、施工义务承担方、运营义务承担方及各方出资比例。

  5、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审核)。

  六、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截止之前。

  (二)磋商文件和实施方案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三)本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开标时缴纳。

  (四)未按要求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18年 12 月 10 日14: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在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新干县农村商业银行二楼,金川南大道35号)。

  九、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十、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干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干县河西机电产业园内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96-26860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国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118号

  联 系 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206925

  传   真:0791-86263089

  电子函件:921752464@qq.com

附件下载

追踪此项目建设进展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