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超标设备改造项目已由乌拉特前旗政府采购【2018】第21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乌拉特前旗排污管理站,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超标设备改造项目
批准文号:乌拉特前旗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2018】第21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ZC-CG-2018-05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 |
内容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建设地点 |
预 算 金 额 (万元) |
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超标设备改造项目 |
设备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乌拉特前旗 |
193.480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4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销售(代理)商需携带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备注: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叁份)。
4.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09点30分
投标地点:乌拉特前旗政务中心二楼西厅一号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09点30分
(3)开标地点:乌拉特前旗政务中心二楼西厅一号开标室
6、拟定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经乌拉特前旗财政部门审批,拟北京浩瀚新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乌拉特前旗排污管理站
地 址:乌拉特前旗
联系人:张栓
联系电话:15044867778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E2号楼1单元102室
联系人:魏娣 刘琴
联系电话:18947388131 15248888820 0478-2698038
9、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方名称:乌拉特前旗排污管理站
收款方账号:0613091009200035071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乌拉特前旗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