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呼和浩特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GX2018-CG-4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呼和浩特公主府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 |
聚合氯铝:506.6吨;乙酸钠594.70吨;次氯酸钠:357.16吨;除磷剂474.93吨。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确定 |
详见招标文件 |
550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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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呼和浩特辛辛板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 |
聚合氯化铝:1762.97吨;乙酸钠:2299.50吨;次氯酸钠:1160.00吨;除磷剂1377.30吨。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确定 |
详见招标文件 |
1691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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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呼和浩特章盖营污水处理厂生产药剂采购项目 |
聚合氯化铝:723.72吨;乙酸钠:1699.15吨;次氯酸钠:684.21吨;除磷剂588.01吨。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确定 |
详见招标文件 |
118282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应具有销售本次招标化工产品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12月07日至2018年12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到内蒙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
4、其他材料
(1)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
(3)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4)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5)投标企业有近一年内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和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6)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多个标段中标。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29日 上午09:30
投标地点: 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29日 上午09:30
开标地点: 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曙光培训大厦1328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丁嘉莉
联系电话:15648147779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账 号:592030100100167413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回民区海西路20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李翔宇
联系电话:1584819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