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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创业路污水管线工程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采购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创业路污水管线工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创业路污水管线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电子)【2018】01035号;

  采购文件编号:诚业招字2018-Z-037;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1

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创业路污水管线工程

1

详见招标文件

125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及采购单位要求,供应商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分包的行为,一经发现,本项目将中标无效,赔偿采购单位相关损失,并将其列入兴安盟住建局诚信信息体系平台黑名单。

  3、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财务要求。

  (1)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⑤拒绝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

  (2)供应商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从报名时间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附供应商在以上任一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提供彩色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预审公告发布期间。

  (3)供应商财务要求:

  ①供应商2015-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以不同的社会资本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5、为本项目提供设计、咨询、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6、供应商报名时必须同时出示以下材料:

  (1)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为法人授权委托人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及供复印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材料: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带二维码标识的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将扫描二维码后获得的信息打印加盖公章即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以及三大员(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施工员1名)证书原件(若申请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员证书,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建造师安全考核B类证书原件、安全员考核C类证书原件;

  (4)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以上任一网站上的信用查询记录(彩色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到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复印件未加盖公章或资料不全者报名将被拒绝。

  7、本次投标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邮寄方式;

  8、以上资料出具公证书无效;

  9、企业报名时需提供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携带U盘以便拷贝相关资料。

  10、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以上资料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众仁酒店五楼报名。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

  11、确定供应商数量:

  ①采购人将于2018年12月19日上午10时,在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众仁酒店四楼开标室,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1人,从兴安盟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共5人组成)对报名参加本次采购S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三家供应商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仅有三家时不再进行抽取环节,所有供应商全部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

  ②参加资格审查会议的供应商须提交至会议现场的材料与招标公告中报名要求提交的资料一致,参加资格审查会议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2月19上午10时(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众仁酒店四楼开标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15690927561

  地址:乌兰浩特市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众仁酒店5楼

  联系人:刘思越

  电话:0482-8377334

  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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