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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舒城县晓天镇、河棚镇、春秋乡三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运营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8-12-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舒城县晓天镇、河棚镇、春秋乡三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运营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发改审批【2018】98号、舒发改审批【2018】100号、舒发改审批【2018】103号

3、招标人

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舒城县晓天镇、河棚镇、春秋乡三个乡镇

2、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3个乡镇(晓天镇、河棚镇、春秋乡三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运营;总投资额37982326.07元。

3、工期

180日历天(土建和设备安装经验收合格)

4、运营期限

20年

5、招标范围

建设工程:

(1)晓天镇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主污水管道d100~d400,总长度约4722m;新建污水接户支管De110~De160,总长度约10500m;破路恢复面积约8170m2;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厂站1座,处理规模为800t/d;各类附属设施、构筑物等。

(2)河棚镇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主污水管道d300~d400,总长度约5405m;新建污水接户支管De110~De160,总长度约6000m;破路恢复面积约10400m2;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厂站1座,处理规模为500t/d;各类附属设施、构筑物等。

(3)春秋乡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主污水管道d100~d400,总长度约5104m;新建污水接户支管De110~De160,总长度约4500 m;破路恢复面积约9651m2;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厂站1座,处理规模为500t/d;各类附属设施、构筑物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等。

运营:详见运营委托合同要求

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7、质量标准

建设工程:合格

运营:正常运营后污水厂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安徽省地方标准《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I排放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专业)或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证书以及截止开标时间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舒城县外处罚)以及截止开标时间在本县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在记录期限内) 均可以参加报名。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实行广域网考勤);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2018年8月至10月份(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2018年8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原企业新增项本专业资质自批准之日起,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资质批准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项目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项目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29日9时00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jfwpt.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舒城县规划展示中心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人:胡主任联系人:朱工

  电话:0564-2782821电话:0564-3377949

  传真:/传真:/

  六、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社保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所有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要求与项目负责人一致)②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含已中标待建项目)工程,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超过一年但仍在处罚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的承诺函。(注:开标现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对伪造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各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加盖中标通知书公章。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68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5、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 2019 年 1月 9 日17 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或逾期未提供担保函视作自动放弃预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预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6、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7、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18 年 12月13 日 17 时00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18 年 12 月14 日 17 时前,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 2018 年 12 月 29日 9 时 00 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8、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9、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10、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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