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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城市污水处理站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城市污水处理站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城市污水处理站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ZCH2018-1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波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324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生态大街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张佳林 1558442770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城市污水处理站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H2018-115

  2.项目名称: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城市污水处理站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CODcr分析仪2套、氨氮分析仪2套、总磷分析仪2台、总氮分析仪2套、PH分析仪2台、超声波流量计2台、水质自动采样器2台、不间断电源3套、数据采集仪2台、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平台1套、机柜1套、交换机1台、高清智能快球4个、硬盘录像机2个、台式电脑2台、复印机1台、Web防护系统1套、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处理中心站1套、污染源在线系统影像平台9套、污染源在线数据分析系统1套,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叁仟元整(¥1,783,000.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投标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3投标人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6.4投标人2017年12至2018年11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5投标人2017年12至2018年11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内)。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6.7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5: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3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401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均以人民币计)。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财务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五楼A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须将转账凭证同采购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张佳琳 联系电话:15584427700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A区

  联系人:李春波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更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8.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7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4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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